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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复验(3/4)


  “那我们费了这些工夫,只换来三日留观?”

  “还换来一份由官署医官亲验、由他本人画押的记录。”沈照檀道,“从前只有谢府自己的脉案。如今至少有人在大理寺里记下,他不是装病,也不是家里递状以后照着我们的话回答。”

  分量不大,却与谢府自查不同。

  这份记录形成于官署控制的环境里,医官由大理寺指定,谢府没有到场,也没有提前递话。它不能证明投毒,却可以证明谢无咎在停用旧方以后仍有需要继续观察的症候。

  沈照檀请曹嬷嬷取来主卷的留府目录,在“官署材料”栏下新增一项:五月初四首次复验摘要。其后依次注明客观所见、本人陈述和医嘱,不把三者抄成一句话。

  青黛在旁问:“要把这份告知交给我们请来的医者看么?”

  “先只抄医官客观记录和处置,不抄承审房的话。”沈照檀道,“请他判断三日停药留观是否妥当,可以;让他隔着一张纸反驳官署医官,不必。”

  她又让人备一份回函,只确认谢家收到告知,并说明若大理寺需要旧伤用药来源,谢府可以按调取清单补交。回函没有请求更换医官,也没有催问完整验录。

  午后,先前出具短笺的医者看过抄件。

  他认为停用非必要汤药、逐次记录止痛药是稳妥处置。脉沉缓与倦怠可以由多种病因造成,仅凭一次复验无法判断;三日后若脉象、睡眠和神志随停药发生变化,才有新的比较价值。

  “若三日后好转,能证明旧药有问题么?”青黛问。

  “只能证明停药与好转同时发生。”医者道,“中间是否还有饮食、睡眠或别的药改变,仍须看大理寺如何记录。”

  “若没有好转呢?”

  “也不能因此说旧药无害。病因未明,先把变化记全。”

  沈照檀把这两句一并写入谢府内部的待验说明,没有送去大理寺影响下一次复验。

  傍晚,太夫人终于让厨房撤去一直温着的饭。她一整日没吃下多少,看到“神志清楚”以后,才用了半碗粥。

  沈照檀陪她坐到天黑,没有谈裴府,也没有打开北境残抄。

  眼下最重要的不是把每一条疑线都并到一处,而是等五月初七第二次复验,把这三日的饮食、睡眠与用药记录完整留下。

  一张医验告知没有打开大理寺的门。

  却让高墙里那个人此刻的病况,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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