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鸽阁老很忙(4/5)
加一等。」
接下来,就是要体现律法的「温情」了。
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因为律法的「温情」,更重要的是司法力量是有限的,如果什么都要抓,那执法人员就会压力太大。
人人都抓,就等于人人都不抓。
所以李一元又补上一条:「区分首从,罚当其罪。」
儒家讲求「刑罚世轻世重」、「罚当其罪」。
所以对于受雇散布消息、不明就里参与售卖的小角色,可依「为从」论处,但需强制其退赃或罚役。
购股之小民,虽愚昧贪利,然实为受害者,新法当明确其有告发免罪或减罪及追偿之权,体现朝廷「仁恕」之道,避免苛责无知百姓。
这些写完,一气呵成,然后就是如何执法的问题了。
李一元想到的还是治安司。
案件是治安司发现的,这类案件扎根于市井,调查起来也需要治安司的力量。
李一元再次提笔:「凡市面流通之此类券契,治安司有权查验其发行凭据、官府批文真伪。无实据而贩售者,治安司可即行查封铺面,拘押人犯,封存赃款赃物,并速报有司审理。」
这解决了沐昌佑面临的「无法可依、无权处置」的窘境。
最后就是先礼后兵了。
「此法自颁布之日施行。此前所发伪券,限一月内由发行者自行清退钱款,向治安司具结悔过,可酌情减等论处。逾期不退、继续行骗者,依新法严惩不贷!」
同时要求各地衙门、巡检司、治安司张榜公布新法,务必使「伪券之害,家喻户晓;朝廷之法,妇孺皆知」,以儒家「明刑弼教」之理,达到震慑与教化并举之效。
一份题为《惩处伪券诈财疏》的奏疏就写完。
写完之后,李一元又敲开隔壁徐叔礼的房门,请他校对奏疏。
徐叔礼读完,也觉得这份奏疏写得极具美感,浑然天成,自己这位上司担任通政使真是可惜了,刑部尚书才是他最适合的位置!
等到徐叔礼校对完毕,李一元说道:「我们入陕之后的见闻,你有什么看法?」
徐叔礼老实说道:「陕西近年来灾害频发,今年春季就遭了蝗灾,但是陕西布政使衙门却没有上报,竟然还对百姓足征夏粮!」
「陕西官员素质也低下,都是一些自知没有前途的官员,到了地方上要么尸位素餐,要么就想著捞钱。」
「唯一的好事,是戚侯平定河套之后,陕西不用再出人出钱秋防,少了兵灾之祸。」
李一元赞同的点头,他说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