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拒绝诏安】(4/4)
他还带来了约有一万三千斤的生丝及丝制品,还提及不久将有2艘戎克船带来一万斤丝,据韩布安,说“尼德兰语:主战的福建总镇巡抚:邹维琏,已经被调职,大明官员愿意准许尼德兰人贸易,不过要赔偿一点战争损失,约为一千两银或一千里尔,至于尼德兰俘虏,已被押解至京师及各地,释放机会甚为渺茫。”
但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却说道“尼德兰语:只要准许在大员享受自由贸易,并能运来各种所需商品,那么可以讲和,但要求赔偿战争中遭受的损失,是不可能的!”
因为在此期间,贸易形势日见好转不在像以前,如今均由郑游击将军一人在操办,所以货物也就多了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尼德兰人感到非常满意,至于赔偿之事也改为向郑家军递交12万法郎充当税赋。
而郑家军则允许尼德兰人通商,并保护他们的人生安全。
12月初1日,中原地区浩浩荡荡的农民军起义,乘胜攻陷了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州伊阳县,明伊阳县知县:金会嘉,弃城逃跑。
乡官前任明兵部车驾清吏司主事:李中正,立即带领家丁及里中壮士们出击,但终因寡不敌众,全部战死!
明卢氏县生员:常省身,则继续占据险地带与农民军大战两昼夜,力不能支,令其妻子自缢,自己也拔剑自刎而死。
明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正月初1日,明广鹿岛左参将:尚可喜,借着元旦灯会之际,趁机逮捕了忠于明廷的明石城岛右参将:俞亮泰、明小长山岛游击将军:仇震泰,然后大掠广鹿岛、大小长山岛、石城岛、海洋岛,俘虏军民万余人。
2月初1日,便带领麾下诸将、所辖五岛军资器械航海北上。
2月初5日,后金天聪汗定丧祭焚衣及殉葬例,自贝勒以下、牛录额真以上,凡有丧者允许焚冬衣、春秋衣、夏秋衣一套,不足此者听之,如旧衣不足,毋得新制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