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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摊丁入亩(1/4)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土地国有制,其实自古就有。

    刘斌要做的,就是先将手里抄家得来的土地,按照他的想法(新的律法)来分发。

    因为,这些土地现在在名义上,和实际上都是属于黄巾军所有。

    而黄巾军的,就是他刘斌的。

    所以,也不用担心有人不服或者指指点点。

    “欺我刘斌,刀不利乎?”

    哪个地主老爷敢bb就杀谁,,

    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说到底,还是要让老百姓先吃上饭。

    汉代亩产大约在两石,也就是两百斤到三百斤,益州这边土地较为肥沃加上天气暖和,亩产可达三百斤以上。

    因为地分好坏,所以就先按三百斤来计算。

    (为了方便阅读就直接按斤了,之前看书就比较烦用古代单位的。看起来不明觉厉的样子,其实换算过后狗屁不通,所以小锦就直接用斤)

    以百亩田为例,年产量在三万斤。

    除去三十之一合税,还剩二万九千斤,这样看剩余的还是挺多的。

    但是,这都是没有去壳的。

    按照去壳和原量的比例是1比165。

    只是,这还没完,咱们接着算。

    一个人,一月大概是150斤到200斤的粟量,五口一年大约需要就是一万斤。

    此时,仍然剩余九千斤。

    现在五铢钱已经开始贬值,其实这是好事,粮食可以多换些钱。

    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买衣盐等,加上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其实益州百姓的生活还过的去,这也是其它州郡多有起义,益州很少的原因。

    百姓一年到头忙碌,还需要借钱度日,就是因为赋税过重。

    还有,更要命的就是服徭役。

    在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马相、赵祗等人在益州广汉郡绵竹县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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