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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6章 公诉之目的非为惩罚一人而在昭示一理(3/9)

而止。

沈昭盯着屏幕,指腹缓缓摩挲着手机边缘。

窗外雨势渐歇,风卷起窗帘一角,露出楼下梧桐树虬结的枝干。树影在墙上摇晃,像一道缓慢爬行的裂痕。

——

这不是沈昭第一次与周叙白交锋。

三年前,她还是市检二部最年轻的公诉一组主办检察官。

那时周叙白刚拿下“梧桐新城”旧改项目,地产界称他为“白手套先生”——干净,克制,连慈善晚宴捐出的支票,都由助理代为递交,本人只微笑颔首。

沈昭盯上他,始于一起拆迁户坠楼案。

死者叫吴秀兰,62岁,独居,拒绝签约。坠楼前两日,社区调解记录显示,她曾三次要求见“项目总负责人”。记录末尾,手写备注:“周总行程满,由法务部王经理代谈。”

但沈昭调取了吴秀兰手机云端备份——最后一条未发送短信草稿:“他说只要我签,就让我儿子从戒毒所出来。可我没看见儿子,只看见两个穿黑衣服的人,把我按在窗台上……”

短信发送时间,是坠楼前17分钟。

沈昭申请立案。

三天后,市公安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高坠符合自杀特征,现场无他人痕迹,死者生前有重度抑郁病史。

又过五天,沈昭收到一封匿名快递。里面是一叠照片:吴秀兰儿子在戒毒所的体检报告、出入记录、甚至一张他笑着接过盒饭的照片——拍摄时间,正是吴秀兰坠楼当日中午12:15。

照片背面,一行打印字:“您母亲签了字。他下午三点出院。”

沈昭没报警。

她烧掉了照片,只留了那张体检报告。

报告右下角,盖着一家私立康复中心的章——法人代表:周叙白。

她开始查这家中心。

查着查着,查到了陈柚。

查着查着,查到了自己三年前经手的一起医疗纠纷:产妇大出血致子宫切除,家属索赔百万。沈昭作为院方指定法律顾问,主导了庭外和解。赔偿金到账次日,产妇丈夫入职周叙白旗下物业公司,任工程部主管。

而那份和解协议附件里,有一份被忽略的《患者知情同意书补充条款》——其中第7条:“甲方自愿放弃对乙方医疗行为的全部追溯权,包括但不限于病历篡改、器械消毒流程违规等潜在瑕疵。”

条款签名栏,是产妇本人潦草的字迹。

但沈昭比对过笔迹库。

那不是她的字。

是沈昭自己的。

她伪造了签名。

不是为医院,是为周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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