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6章 法律不审判人的本质只认定行为后果(7/9)
见玻璃幕墙映出自己苍白的脸,和身后沈砚沉静的侧影。他今天系了深红色领带,像一滴凝固的血。
顶层会议室,陈屿独自坐着。他穿黑色高定衬衫,袖扣是两枚银杏叶造型,正是林晚当年手作赠他的生日礼物。
他看见她,笑意温柔:“晚晚,你瘦了。”
林晚没看他,径直走向会议桌尽头的证人席。那里摆着麦克风、录音设备、一本摊开的《刑事诉讼法》。
“陈屿先生,”她开口,声音平稳得令自己陌生,“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涉嫌妨害作证罪。”
陈屿笑意未减,端起咖啡杯:“晚晚,你确定要用这种语气,和你未来丈夫说话?”
“我们从未领证。”她纠正,“而且,你很快会有新‘丈夫’了——在监狱。”
他轻轻放下杯子,瓷器与玻璃桌面相碰,发出清脆一声。
“你知道为什么周哲必须死吗?”他忽然问。
林晚脊背绷紧。
“因为他想把你抢走。”陈屿身体前倾,目光灼灼,“他查到你母亲当年不是‘意外摔伤’,而是被陈国栋派人推下楼梯。他还查到,你回国前那场‘心理治疗’,其实是我在瑞士为你安排的失忆诱导疗程——用药物配合催眠,帮你忘记你亲眼看见父亲向陈国栋下跪行贿的那天。”
林晚猛地攥住桌沿,指节泛白。
“你忘得真干净啊。”他叹息,像在惋惜一件易碎品,“连你亲手把装有行贿录像的U盘塞进我西装内袋的事,都忘了。”
她脑中轰然炸开——那场暴雨夜,她浑身湿透冲进他办公室,哭着把U盘拍在他桌上:“你爸害我妈!这东西能送他进去!”
他当时怎么回答的?
他说:“晚晚,证据链不完整。现在交出去,只会让你妈二次受害。交给我,我来处理。”
然后他收下U盘,当晚就销毁了原始视频,只保留一段经过剪辑的、模糊不清的片段,作为日后要挟周哲的筹码。
而她,真的信了。
“你利用我的恨,”她声音嘶哑,“也利用我的爱。”
“不。”陈屿摇头,眼神竟有几分悲悯,“我利用的是你的‘需要’。你需要一个英雄,我就做英雄;你需要一个复仇者,我就做复仇者;你需要一个替罪羊……”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沈砚,“抱歉,沈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