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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校勘(1/3)

    宇都宫完全没有想到在不知不觉中,这个北原居然给他设下了这样一个陷阱。自己大意了,真的大意了。自己想当然地就把古籍校勘,简单地理解为了使校正错字,而不是复原古籍的本来原字。

    恍惚之间,宇都宫抬起头来看了看面前这个年轻人。在这一刹那,他竟莫名奇妙地有了一种看不透这个年轻人的感觉。从纪律聆讯会的初次交手,再到第一次、以及现在这一次的庭审。这位北原律师所表现出来的模样,  完完全全不像是一个才刚从大学毕业了两三年的律师。

    他在著作权法案件的实务经验可是零啊!

    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年轻人,竟然能够做到这种程度。

    宇都宫感到面前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不可思议了。怪胎,简直是一个怪胎!

    旁听席上的大学人士们见到这一幕,也不由得微微变了脸色。大学管理层从一开始就认为,下川聘请这样一个年轻的律师,无非就是见到难以拿到终身教职,便试图来讹大学一笔。

    然而,  眼下的这一幕,这位“滋事”律师居然能和大学里的名教授在法庭的争锋里,不相上下。

    宇都宫感受到了来自听者的目光,他旋即开口补救道:“即便所谓的古籍校勘是采用他校法或本校法进行,原告也要证明相关的别字遴选,须具备的专门知识。”

    “打个比方,如果绝大多数底本都形成于较早的历史时期,且关于某个别字都有着统一的书写。那么几乎就可以肯定往后时期底本的别字,是传抄中有了讹误。那在这种情况下,也无需专业知识即可做出判断。”

    宇都宫的目光扫动着手头的资料,像是注意到了什么一般,表情闪现出兴奋之情,“事实上的情况,  也正如方才我所打的比方。原告点校所依赖的芥子园本,  在17个底本之中,其出现时间也晚于大部分版本,  只是相较而言收录了更多残篇。”

    “在此种情况下,原告完全可以利用形成时间较早的底本,直接进行勘校,  而不需要花费过多精力。被告有理由怀疑,其所为校勘可能是依据此前的底本进行的简单校正。在此种情形,即便出现了大面积的重复,亦不足为奇。”

    宇都宫抓住方才的论点,再度延伸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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