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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一条鞭法(2/3)

这三种手段上衍生来的而已。

    飞洒指的就是把地洒出去,一些豪强买通衙门小吏,把自己的地算在别人头上,让别人替自己交税,而被飞洒的人,甚至都不知道是谁在坑自己,这种手段无疑是最缺德的了。

    诡寄相对好一点,那就是把自己的地记在有赋税豁免人的身上,比如有功名的人,再比如一些地位比较高的宗室之列,这样就不需要交税了,这种方法最为常见,侵占的土地也最多。

    至于虚悬,则是将地在好几个人手里倒来倒去,倒到最后,没人知道这地是属于谁的了,自然也就不用交税了。

    清丈土地,为的就是清查这些被隐没的田产,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的时候,仅仅是部分清查结果,就增加了土地28亿亩,由此可见土地兼并有多严重。

    而统一赋役的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在一条鞭法推行之前赋役是分开的,除了正常的赋税之外,还有非常多的加派徭役,而名目一多,那些底层官员上下其手的机会自然也就多了。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一条鞭法统一了赋役,简化了徭役,使得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让备受盘剥的百姓,有了一口喘息之机。

    至于最后那条计亩征银这条也很简单。

    在一条鞭法之前,明朝实行是跟唐宋一样的两税法,所谓两税法指的是地税和户税,一年收两次,夏季收一次,秋季收一次。

    赋税并不算高,但这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它收税收的实物。

    什么叫实物,就是说比如你是种小麦的,那你交税就交小麦,如果你是养鸭子的,那你交税就得交鸭子上去。

    交这些东西,不但数目繁多,统计麻烦,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些赋税还不是朝廷下来给你收,得你自己找人送过去。

    这样一来,这种税法不但麻烦,而且还会损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有些得不偿失。

    所以一条鞭法直接就改革了实物交税,将实物折算成了银两,而且还不用下面百姓去送了,改成让官员下去收,不但方便了许多,在某种程度上还减少了下面人徇私舞弊私自摊派的事情。

    在一条鞭法推行执行,国库年年亏欠,朝廷无钱可用,可在实行一条鞭法之后,仅仅几年的时间,国库就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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