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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好吧,他赢了(6/7)

读者,看到奉先的书,只会觉得好爽。】

  【每种审美都必定有喜欢他的读者,成功的作家需要量身定制出符合最多读者审美的作品,即便其结果往往是趋于平庸。】

  【这是我以前的看法。】

  【经过《扎妖人》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审美是一个人人生经验的总和,它不可能被轻易改变,即便强迫自己洗成某种文风,味道也只会不伦不类。】

  【还是上面那段恶霸欺负少女的情节,你心中明明是支持暗中报警的,但为了依附主流审美,强行出头,那么其间的尺度、味道、对白你通通都无从把控,完全无法真诚的描述,只能幻想出一个愣头青,猜他如何做。】

  【与真实的“愣头青”作者相比,你已经输了。】

  【相反,如果进入暗中报警的情节,你一定比谁都清楚该怎么做,从脑袋上的汗珠到喘息的节奏,从心态的变化到神情的挣扎,只有你能把控全局。】

  【那么审美小众的作者,就必定输么?】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流量决定价值的时代,这样的作者,在起手就已经输了大半。】

  【但并非100%。】

  【人的审美是多元的,你可以试着扭转自己的角度,直至找到与主流读者的交集。】

  【玄幻不行,就试试都市,严肃不行,就试试诙谐。】

  【总有一个舞台,一个故事,一个人物,他们不可思议地组合在一起,刚好让你与主流审美相交,留下一个奇迹的切点。】

  【我曾以为《恐怖猫》是我精心计算的产物。】

  【现在看来,它属于奇迹的交集。】

  【具体到你,如果满足于《拔旗恶少》的成绩,那尽可沿着这条审美走下去。】

  【如果不,那就转动自己,直至找到更大的奇迹点。】

  发送过玖木三式后,王夕沐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如果这段是书中正文的话,她大约会删除1/3的文字。

  但反正是喂狗的,谁管他。

  正要关电脑。

  【野犬:???】

  【野犬:我订了《扎妖人》一章,粉丝值都排3300多了。】

  【野犬:是你赢了吧?】

  【玖木:你赢了,少废话。】

  【野犬:不是啊,大丈夫愿赌服输,不就吃一拳么,当我野犬挨不起?】

  【玖木:我已经读过奉先的《迦玛》了。】

  【玖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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