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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如此编排于朕,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3/3)

乃是常态,更早一些的,也有十二三岁便定亲完婚的。

按后世这律法算下来,他们几乎所有人,竟大半都踩在了后世这条律法的红线之上。

“这……岂不是说,我等若是生在了后世,皆触犯了此条律法?!”

“好像是唉……”

之前他们便听天幕提起过,后世之人皆认为早婚早育者于身体损耗严重,却不曾想,原来,他们竟然还配备了专门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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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豆蔻之年是指女子十三四岁,其实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女子十二岁称金钗之年,出自南朝梁武帝的《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

汉朝时期,女子未行及笄礼之前,十几岁的年纪,通常可以称为总角、少女或者幼女。

而汉代贵族女子,通常在十五岁时举行及笄礼,前提是已经订婚许嫁。如果女子到了十五岁尚未许嫁,那么到了二十岁也必须举行笄礼,以示成年。

这里为了语境,选择了豆蔻这个词哈,不然总觉得哪里怪怪的。(??ε??`)

其实按照当时的风俗而言,刘秀和阴丽华,郭圣通他们都是晚婚了呢。(O^~^O)

阴丽华和郭圣通都是十七八岁的时候嫁给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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