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惊涛骇浪(1/5)
祁同伟沉默了好一会,似乎在梳理记忆和措辞,然后才谨慎地开口:
“苏常务,要说我在大风厂这件事里起了多大、多直接的作用,那确实没有!
前期我根本就不知情,也没有参与。
事情的起因是,蔡成功在京州城市银行有一笔贷款到期了,数额不小,大概七千万左右。
他必须先把这笔钱还上,银行才可能根据新的评估给他续贷。
他可能是通过丁义珍的牵线搭桥,也可能是走投无路,
主动找到了山水集团的高小琴,从山水集团借了这笔七千万的过桥贷款,
借款期限很短,只有七天,用的就是大风厂的全部股权做抵押。”
他顿了顿,解释道:“但是,蔡成功自己只持有大风厂51%的股权,
山水集团的高小琴精明的很,当然不愿意只抵押一部分股权,风险太大。
所以蔡成功又想办法,做通了当时工人持股会代表的工作,
让代表也在股权抵押文件上签了字、盖了章。
这样从手续上看,抵押物就是完整的100%股权了。
至于蔡成功有没有在说服工人代表的过程中使用欺骗手段,
或者材料本身有没有问题,我就不清楚了。”
“高小琴和山水集团的目的,自始自终就不是大风厂那点股权。
那就是个七、八十年代建起来的老国营服装厂,
设备厂房都老旧不堪,整个厂子的资产评估下来,能值个五百万就顶破天了!
山水集团愿意借出七千万的天价,看中的根本不是那个破厂子,
而是大风厂所占的那块地皮!就在光明湖畔,位置很好。”
祁同伟继续道,“后来,不知道是他们怎么操作的,
还是说京州城市银行在经过再次审查后,认定蔡成功的企业不符合续贷资质了。
总之结果是,城市银行拒绝给蔡成功续贷了!”
苏秉承目光如炬,直接问道:“那你又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仅仅是事后听说?”
祁同伟坦然道:“我在里面起的作用,主要是在后面。
蔡成功自然就还不起山水集团的七千万本金和高额的利息了。
山水集团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就向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本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案,类似的案子太多了,
在法院正常排期,走完一审程序,起码要等上一年半载。
但如果真等那么久,万一期间光明峰项目的开发规划正式公告,
地价瞬间飞涨,蔡成功说不定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