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死过一次的人,总得长点记性(1/3)
陈光亮所长办案多年,见惯了各种蝇营狗苟。
像这种满嘴仁义道德,干的却是敲骨吸髓勾当的伪君子,让他打心眼里感到厌恶。
但又不能直接给毙了,因为违法。
他转过头,看向坐在一边儿的王主任,语气里满是嘲讽。
“王主任,这就是你们街道办评出来的‘文明大院’?这就是你们选出来的‘管事大爷’?”
王主任低着头,双手死死捏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丢人!太丢人了!街道办的脸都被这几个混账给丢尽了!
但她现在百口莫辩,只能等派出所先把事情定了性,再研究怎么处理这几个混蛋玩意儿。
陈所长重新坐下,翻开笔记本,开始下达最终的法律定性。
“根据1957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陈自在不满十四岁,免予处罚。但事情的性质得说清楚——”
“烧房子这事儿,不对。念在你年纪小,又是被逼急了,加上没烧着别人家的东西,这次给予训诫处分。回去好好反省,下不为例。”
“派出所的最终决定是:免于处罚,仅作口头教育!”
这话一出,易中海、刘海中等人全都愣住了。
放了这么大一把火,差点把整个四合院都给点了,结果就一句轻飘飘的“口头教育”?
不用坐牢?不用进少管所?
那图谋西跨院的事儿岂不是彻底泡汤了?
他们大晚上累死累活地打水救火,还费力费钱把这小兔崽子送到医院,图个什么?图个寂寞吗?
陈自在靠在椅背上,面无表情。他早就算准了,一个六岁的孤儿,只要没出人命,公安顶多口头教育。
就真算烧死了人——等等,旁边就是许大茂家啊?
真要把他给烧死了那不是太冤了?
许大茂可是请我吃了饭的!
这倒霉催的……
(正在医院门外蹲着的许大茂,突然背心一凉,生死边缘反复横跳+1)
“不行!”贾东旭急眼了:“陈所长,这小崽子不用坐牢,我们认栽!但他妈生前收了我的租金,这钱得还!”
刘海中也跟着嚷嚷起来:“对!我当时还塞了他20块钱的租金,全让他一把火给烧没了!这总得赔给我吧?”
阎埠贵扶了扶眼镜,心疼得直哆嗦,“我们家当时还搬进去不少家具,现在全成灰了,他必须照价赔偿!少一分都不行!”
陈自在冷眼看着这群跳梁小丑。
这群禽兽趁自己高烧昏迷,把破烂搬进西跨院,想提前占地盘把生米煮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