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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呈状(2/4)

验看。他没有在笺上写毒名,也没有推定何人下药。

  沈照檀将三页附在请验状后,请那位族中长辈从头看了一遍。

  老人看到“裴府”二字时停住了。

  那是沈照檀在初稿末尾加的一句:府外香料经手线尚牵涉瑞香铺及自称裴宅管事之人。

  “这一句与复验身体有何关系?”老人问。

  沈照檀沉默片刻,提笔划掉。

  没有关系。把它写进去,只会让一份请医验脉的状纸变成对裴府的指控。周成身份还在查,保结也可能冒名,一旦大理寺认为谢家借病攀诬世家,前面三页有凭据的材料反而会被一并搁置。

  她又把北境残抄从案边移回第三只纸匣。

  北境死者的部分症候与谢无咎脉案相似,但没有药方、药渣和完整验状可供复核。两处是否同一病因尚且不明,更谈不上同一主使。那几页纸可以提示日后往哪里查,不能用来填满今日的请验状。

  午后,第二稿定下。

  状纸所求只有四项:记录谢无咎当前脉象与症候;登记在押期间每日饮食与用药;由大理寺指定医者复验,不使用谢府带去的药;若需要比对旧案,谢府愿提交主卷中相应原件供当面核验。

  “为何不直接把原件送去?”太夫人问。

  “原件一旦离府,途中经手、入衙后由谁保管,都要有交接。”沈照檀道,“先交目录和盖印抄件。大理寺若决定复验,再按对方列明的清单送原件,当面点收。”

  这不是不信官署,而是不能让刚刚理清的材料重新失去来路。

  请验状一式三份。太夫人在正本上落印,族中长辈作为递状人署名;另两份分别留在正院与族中公所。三页附件逐页编号,骑缝处也盖了印,防止中途抽换。

  次日辰初,递状人带着一名谢家外院管事去了大理寺。

  沈照檀没有同行。女眷亲自堵在官署门前既不合规矩,也只会让一份医疗请求变成供人议论的戏码。她留在正院核对副本,等的是收件号、时辰和经手人的押。

  巳末,外院管事第一次回来,手里仍拿着状纸。

  “收状房说,世子的案子正在复核,家眷不能私递证物。”

  那位族中长辈没有同他争辩,只请收状房在退件缘由上落字。对方不肯写,他便带着原状转去大理寺公开受理民状的案桌,问的仍是同一句:“请验在押之人的身体,应当走哪一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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