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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张掖血腥杀人案(2/3)

人混到了一起。

本来就心性不定,这下更是越学越坏。

乔建国的大哥叫乔建民,和他在脾气秉性、身高体貌上都很相像,兄弟俩经常混迹一处。

在未满十八岁时,乔建国就曾参与团伙盗窃,后遭人举报,于1989年被张掖法院判处六年半有期徒刑。

服刑期间,他表现尚可,1994年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乔建国的父母本分老实,他出狱后,老两口一直耐心规劝:儿啊,你可一定要好好做人,千万别再像以前那样瞎混了。

可顶着“劳改犯”的身份,乔建国出来后根本找不到正经工作,只能偶尔打些零工挣点小钱,主要生活来源还是父母的退休金。

这样一来,他更加郁闷了。

不但天天喝得烂醉,还染上了毒瘾,没事就抽上两口。

而带他一起吸的,正是自己的亲大哥乔建民。

知道两个儿子吸毒后,父母对他们彻底失望。

老乔觉得这孩子已经无可救药,便不再理睬,随他自生自灭。

直到乔建国最后一次被捕,在那近十年的时间里,父子二人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

眼见家人这般态度,乔建国更是破罐子破摔,成天浑浑噩噩,除了喝就是抽。

不久之后,他便因吸毒两次被劳教。

最后一次劳教是在2001年5月17日,直到三年后的2004年3月14日,才被提前两个月释放。

回到家后,乔建国只能与父母同住,却依然找不到工作,生活依旧靠父母接济。

这时的他已经三十四岁了,前后三次入狱或劳教,累计服刑时间长达近十年。

唯一的一点改变是,毒总算戒了,但酒照旧离不了。

要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话不假。

按理说乔建国这样的条件——没个正经工作,既无收入也无积蓄,还坐过三次牢,一般姑娘多半是看不上的。

可偏偏就有人喜欢这一款。

2004年3月,刚放出来没几天的乔建国,在酒吧喝酒时结识了一个姑娘。

两人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很快便住到了一起。

不得不承认,乔建国在这方面确实有些门道。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女方是奔着结婚去的,才与他同居的。

可能会有人不解:这姑娘到底图他什么呢?

说来也简单。

乔建国外表确实有几分硬朗的男子气概,一米八二的身高,身板结实,三十出头正是好年纪,再加上大概嘴皮子也算利索,便让这个女人认定他颇有男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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