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故意杀人(2/3)
是不可饶恕的,必须用最彻底的方式抹去。对象,是那个‘背叛’了他的妻子。”
“如果是一个仅仅想‘教训’一下妻子,发泄愤怒的丈夫,会下意识选择臀部,大腿,这些软组织丰富、不易造成永久严重伤害的部位。
江澄没有!
他的攻击朝着足以致命的人体要害,这是在暴怒情绪驱动下,潜意识里杀人意图的赤裸执行!”
“法医学上,区别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关键就在于行为时的主观意图。
主观意图,可以通过客观行为来反推。针对要害的、足以致命强度的攻击,就是证明杀人故意最有力的客观证据之一。江澄的行为,完美符合这几点。”
主画面切回。顾文渊的面色似乎更冷硬了些。
“还有动机。我前面已经分析了,他的动机绝非简单的‘吃醋’或‘报复出轨’,而是根植于病态占有欲和极端自尊下的‘毁灭’冲动。
这种动机,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终极性,只有对方的彻底消失,才能平息他内心扭曲的怒火,才能挽回他臆想中受损的尊严。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动机的要求。”
“或许有人会说,苏韵也没死,这不说明他不想杀人吗?
错了。犯罪未遂,原因很多。
可能是瞬间的恐惧或清醒。可这都不能推翻行为当时确凿存在的杀人故意。
就像一个人把刀捅向他人心脏,因为刀不够长或者对方躲避及时没捅死,难道就能说他没有杀人故意吗?”
“江澄案,同理。他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故意伤害的红线,踏入了故意杀人的领域。
以故意伤害论处,是对法律的误读,是对真正恶行的轻纵,更是对苏韵女士所遭受的、近乎灭顶之灾的残酷性的漠视!”
“苏韵女士如今致残,失去了生育能力!
余生都可能生活在阴影中。这仅仅是‘故意伤害’造成的后果吗?
不,这是杀人行为未能得逞后,留下的残忍烙印。她的每一天,都在提醒我们,那个夜晚施加在她身上的暴力,本质是什么。”
顾文渊再次直视镜头,这一次,他的目光锐利得几乎要割开屏幕。
“我发布这个视频,不是想煽动舆论,更不是要代替司法进行审判。
我只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提出一种基于事实和逻辑的、可能被忽略了的严肃指控。
法律需要公正,而公正的前提,是定性准确。
将故意杀人未遂降格为故意伤害,是对被害者的二次伤害,是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