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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聪明!(2/3)

网友也纷纷惊呼。

【我嘞个豆,江晨和她不在一个地址,手都能伸过来吗?】

【如果去银行,个人无权查询任何人的银行流水记录,银行一定会拒绝,这是法律强制的保密义务!】

【冷知识,在起诉离婚后,代理律师可以向法院提交调查令申请书,银行必须配合打印全部消费、转账流水!】

【好家伙!连两个人一块交物业费都能查出来啊!】

【要怪就怪这小三哥太实诚了,都勾搭有夫之妇了,还帮人家缴费!】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闫冬萍帮小三哥缴的费,不然车贷是哪儿来的!】

【对哦,她一个人在家哪儿来的车贷,这不是用盛注宝的钱,给小三哥还车贷吗!】

【我尼玛,原来是这回事!赶紧给她浸猪笼!】

【什么浸猪笼,那分明是古代宝可梦精灵球!】

未等审判长开口,沈知意便率先发声。

“审判长,我方存在异议。”

曹振邦的视线落在被告席身上,微微点头。

“被告代理人,允许合法提出异议。”

沈知意淡淡一笑,面向原告席。

“原告代理人,我方在婚姻未解除的情况下,没有合法登记配偶,也不存在以夫妻名义与宋先生共同生活!”

“宋先生只是闫女士的同事,两个人住在同一所居民楼,仅此而已。”

“宋先生得知闫女士的老公外出打工,自己在家带娃,处于同事间的照顾,宋先生才会隔三差五前来照料,关心生活。”

“而且,闫女士从未在公开场合与宋先生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不存在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

重婚罪的认定并不容易。

仅仅出轨,或者偶尔同居,甚至是婚外生下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只能认定婚内出轨,婚内与他人同居,属于民事过错,无法判刑定罪。

说白了,这也就是个道德问题。

即便江晨能够证明两个人的关系纠缠不清,那又能如何呢?

两个人的相处,可不符合重婚罪!

有些法律专业的直播间网友,也看出了沈知意的目的。

【坏了,重婚罪的认定不简单,这沈律师是想要认定民事过错!】

【真是搞不懂,为什么出轨和同居,都没法认定重婚了。】

【那又怎样,就连跟人生个孩子,都不能单独认定事实重婚!】

【是这样的,这只属于民事过错,没办法判刑定罪!】

【如果没有社会层面的夫妻身份认知,那顶多是道德过失,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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