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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8章 第一情妇(3/6)

,张兆侠当场从刘俊卿手里拿到300吨白酒的进货通行证。

  黄某告诉办案人员,第一次结算了100万元的货款后,他送给张兆侠9万元;第二次送白酒200吨,送给张兆侠6万元;第三次既有调味酒又有白酒,就按张兆侠开出的调味酒每吨好处费1000元、白酒每吨300元的“价单”,送给张兆侠12万元。每次在厂里结算后,黄某都立即给张兆侠打电话,前往送钱。张兆侠则在收钱后,要求刘俊卿加大与黄的业务量,及时结算货款。就这样,黄先后8次以“好处费”的形式送给张兆侠57元,加上当初开始联系业务时所送的4万元,黄某总共“投入”了人民币61元。

  刘俊卿背着张兆侠在外面玩女人,张兆侠则背着老公拼命捞外快。在案发前,刘俊卿夫妇每人都存有“私房钱”。刘俊卿称,他在张兆侠不知道的情况下,有私人存款和投资,这些钱大都来源于别人的贿赂。张兆侠也坦言,她曾用自己私自收下的贿赂款,托朋友进行了投资。

  1999年,张兆侠用10万元买了一辆走私丰田轿车,一转手卖了20万元;2001年,张又用15万元买了一辆走私车,转手卖了40万元。倒腾两辆车,净赚35万元。

  1995年,张兆侠给人10万元到河南投资,2003年,此人还款时交给张兆侠20万元;1997年,张兆侠安排张某用70万在徐州给她买套门面房,后来张又不愿买了,张某还款时给了张78万元;1995年,张兆侠帮人从银行贷款70万元,从中得好处费10万元;1999年,有人从张兆侠手里借了40万元,还款时给了50万元。张还多次在外面,甚至给下岗工放高利贷,从中牟利。张兆侠还在刘俊卿不知道的情况下,将200万交给朋友到河南投资,而当公诉人询问投资的项目时,张兆侠称“不知道,就把钱给了他。”

  原双轮宾馆经理张某被称为刘俊卿的第一*。

  1980年,张某出生于安徽省涡阳县高炉镇的一户普通工人家庭,父亲转业军人出身,是高炉酒厂的一名普通职工,母亲在家务农。张某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贫穷是张某儿时惟一的记忆,然而贫穷却没能掩盖住张某惊人的美丽。从小就目睹家中窘迫的张某心气很高,她曾暗自发誓要好好读书,有一天一定要离开这个简陋的家。随着青春期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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