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6、拆门(5/6)

:“修改人是苏清雪。公司股东百分之三点五。修改生效。”
  林川不在基地。
  林帆想起他离开时说过的话。
  如果以后公司需要律师,可以联系他。
  他拿起通讯器。
  “霍远,联系林川。”
  “已发送律师咨询。”
  “他要多少钱?”
  “四千泰铢每小时。”
  “先付一小时。”
  “公司账户余额不足。”
  林帆看向转账进度。
  百分之七十二。
  “从我个人账户扣。”
  “你的个人账户余额八百三十泰铢。”
  “付。”
  霍远沉默了两秒。
  “已支付。”
  林川的声音传来:“我正在机场。你最好说明情况。”
  “苏清雪复活,要求追回两百三十一亿。”
  “她是否完成了人格重组?”
  “没有。”
  “那她有没有独立身体?”
  “有。”
  林川问:“谁的身体?”
  林帆看向019号。
  “公司的培养体。”
  “培养体有没有完成自然人登记?”
  “已经登记。姓名林九。”
  林远在后面补充:“监护人是我。”
  林川说:“这就麻烦了。自然人登记不等于人格权确认。你们需要确认林九的意识是不是苏清雪。”
  “设备确认他是苏清雪。”
  “设备属于谁?”
  “苏清雪。”
  “那设备的证词不能作为唯一证据。”
  林帆说:“我需要冻结资产。”
  “理由?”
  “资产所有权争议。”
  “可以申请冻结。但需要保证金。”
  “多少?”
  “百分之十。”
  “二十三亿一千四百六十万。”
  “对。”
  林帆看向霍远。
  “公司账户里有多少钱?”
  “转账完成后,余额为八百二十万。”
  “够缴保证金吗?”
  “不够。”
  林川说:“还有一种办法。”
  “什么?”
  “让苏清雪先证明她拥有这笔钱。只要她无法证明自己具备完整主体资格,银行就不能执行她的二次确认。”
  林帆看着019号。
  “她已经在公司的系统里确认了。”
  “公司系统不等于银行。”
  “她掌握三百六十七个宿主。”
  “那就让她承担三百六十七个宿主的责任。”
  林川说:“谁签署了人格托管协议?”
  “苏清雪。”
  “宿主本人签字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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