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晚晴出手(2/5)
时间,起身去了厨房。冰箱门打开又合上,他拿了两瓶矿泉水回来,拧开一瓶递给苏晚晴,自己拿着另一瓶坐下。
“知道什么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吗?”
苏晚晴接过水,没喝,只握在手里。
“大概知道。就是取证方式不合法,法院可能不采纳。”
“对。”何必喝了一口水,“你这个录音,严格说,是未经对方同意的秘密录音。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取证方式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法院可以排除。”
苏晚晴脸色变了。
“那我白跑了?”
“不是白跑。”何必放下水瓶,“要看怎么用。妙妙的演练已经过关了,现在要把碎片拼起来。这个录音,就是其中一块。”
他在脑子里把现有证据链快速过了一遍。
非法证据排除,主要针对刑事案件里的公诉证据。民事诉讼里,对秘密录音的采纳标准相对宽一些。尤其录音内容涉及对方自认事实,又没有用暴力、胁迫、欺诈这类严重违法方式取得时,法院有裁量空间。
“你跟陈耀华通电话的时候,有没有威胁他,或者诱导他必须说出那些话?”
“没有。”苏晚晴摇头,“我只是问了几个账目确认的问题。那些话是他自己说的。”
“有没有告诉他你在录音?”
“没有。”
“好。”
何必拿起录音笔,在手里转了一圈。
“那这个录音至少可以在民事诉讼里争取。但关键是——不能把它当第一证据。”
苏晚晴眨了下眼。
“什么意思?”
“意思是,先搭合法证据框架,再把录音放进去。”何必把录音笔重新放下,“你不能一开庭就甩录音,说陈耀华承认了。对方律师会立刻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法官很可能同意。”
他停了一下。
“但如果我们已经提交了其他合法证据,比如张衡的账本复印件、赵秀兰的银行流水、已经公证过的意向书反证。这些东西先形成一条完整证据链,再把录音作为补充印证材料拿出来,法官采纳的概率会高很多。”
苏晚晴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头喝了口水。
“也就是说,它有用,但不能当唯一武器。”
“对。”何必看着她,“你这次拿回来的不是一把刀,是一颗子弹。刀会钝,子弹不会。只要时机对,打出去就能要命。”
苏晚晴嘴角很轻地弯了一下。
只有一瞬。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打?”
何必没有立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