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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低山臭水遇知音(1/5)

景和二十四年。

邺城无疑是读书人向往的圣地。

而在邺城生活了十六年的冯玉却天天想逃走,因为她根本没遗传到自己书呆子爹的读书天赋,自然不是读书那块料。

当然,她也没遗传到自己大将军娘冯春芽的武学天赋,她学个炼体术都够呛,更别说像娘那样以武入道,成为武圣。

人人都知道,她就是个废材。

不过好在,没人嫌弃她,也没人敢在她面前说什么不中听的话。

也可能背地里说过,但这不重要,反正她娘的得意弟子李乐会替她找场子。

虽然李乐对她无微不至,但她就是讨厌这个人,至于为什么讨厌,也有原因。

李乐比她大十岁,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是看着她长大的,不可能会喜欢她。

越想越气,她都没嫌弃他过了二十五就三十岁,是个老男人,他居然嫌她小?

唉,要是李乐什么时候受回伤,让她也来一场美女救英雄就好了。

听外祖母说,娘当年就是在匪窝里救了爹一命,白得了一个军师兼夫君。

可惜啊。

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李乐跟她这种废材可不一样,他是公认的习武天才,打遍同辈无敌手那种,如果不尊老爱幼,非同辈大概也能一起打。

这天底下谁能伤的了他?

想到这里,冯玉颓废地瘫在椅子上,扭头看向正边吃茶点边看话本子的男人。

男人瞧着很年轻,实际年龄估摸着少说有三十好几,是个实打实的老男人。

不止是他,那些学过炼体术,亦或者是以武入道跟以文入道的人都显年轻。

还记得十岁那年,她在邺城书院偶遇一位貌若天仙的大美人在桃树下看书,像她这种勤学好问之人,肯定要去讨教。

甚至,当时她都下定决心,要为了大美人抛弃自己从小喜欢的李乐。

谁让李乐长得没大美人好看呢?她选择更好看的大美人,这没毛病吧?

而且啊,大美人叫沈昱,她叫冯玉,他们名字都带玉,一看就是缘分天注定。

结果,她还没来得及跟大美人表明自己的心意,娘就让她喊对方沈叔叔。

好一个沈叔叔。

她的心瞬间碎成了八瓣。

过了好一会儿。

冯玉才收拾好心情,“方叔叔,你啥时候回朝阳城啊?带我一起去呗。”

方朔抬头看了她一眼,“我在邺城待的挺舒服,干嘛想不开回朝阳城?”

冯玉跟方朔也算是低山臭水遇知音,对他的情况了解的透透的,“你难道不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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