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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因为你是江离啊(2/5)



他转过身,走到那几个老人面前。

他个子高,气息冷冽,往那儿一站,几个老人下意识地收了声,却又不以为然地看着他。

凌执声音很冷:

“当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具有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的权利。这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也不应非议他人依法行使这一权利。”

刚才骂“白眼狼”最起劲的干瘦老头,梗着脖子嚷道:

“狗屁的法律!官字两个口,还不是官官相护?管天管地,还管得了老子说话?”

凌执突然抬起手臂,作势要朝他脸上扇去!

老头吓得一缩脖子,惊呼:“你……你敢动手?!”

凌执的手停在半空,冷冷地看着他:

“没错,我不敢。因为法律保护了你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我如果打了你,哪怕只是威胁,警察会抓我,法律会惩罚我。”

老头被噎得一愣。

凌执收回手,目光扫过其他几个表情各异的老者,继续说道:

“你们为什么不去随便搬走别人家的东西?”

“为什么不敢去放火烧了看不顺眼的人家?”

他语气加重:“就是因为有法律在保护你们,在维持最基本的社会秩序。你们才能吃饱了饭没事做,心安理得地坐在这里,随意议论、甚至诋毁一个受伤害的小女孩,而不用担心被人报复、被人殴打,”

“你——!”几个老人被他这番话说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最开始说话的老头气得胡子直抖,指着凌执:“你……你个小兔崽子!我哔哔哔哔——”

一串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喷了出来。

江离连忙上前扯他的手臂:“走吧,凌学长。”

老人继续骂:“有种你别走,我哔哔哔哔哔哔。”

凌执任由江离把他拉走,不忘回头: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头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走出了老远,江离才松开了手。

还能听到身后隐约传来的咒骂声。

凌执看着自己被拽红的手臂,挑眉看向江离:“你这手劲儿够大的。”

江离脸上没什么表情:“你和他们计较什么?犯不着。我早就习惯了。”

“习惯了,就是对的吗?”他看着她,很认真地问,“一贯如此,就该被视作理所当然吗?”

江离还没来得及说话,凌执又严肃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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