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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3章 肉刑(1/3)

吕雉将与自己政斗失败的戚夫人做成人彘,是效仿黄帝对蚩尤的惩罚,也是一种对战败者用刑的过程,可以说是“兵刑合一”的表现。
  而且她甚至对戚夫人温柔了一些,因为最初的人彘肉刑是直接断手足和搉眼,吕雉改用了饮瘖药、熏耳来代替断舌和割耳,在更早之前受难的彭越、韩信党羽所受便是直接的物理处刑,戚夫人至少从物理手段变成了药理,虽然温柔不到哪去,至少比前辈们轻松了一些。
  追源溯因,这些刑罚都是沿袭黄帝、五虐、周朝、秦朝等古代律法,由吕雉和萧何增订、最终制定的汉律,又由汉晋一路传承下来,在这时期内废除了肉刑,且一直有臣子要求恢复肉刑,但总是没有得到回应。
  在高殷看来,这是因为汉晋时期参与朝政的士大夫们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体受到不可逆的肉刑处罚,坏了未来的前途,所以压制了肉刑的恢复。
  若是谋反大逆等死罪,那死就死了,无话可说;若是轻一些的生刑,总能找办法钻漏洞,实在不行就咬牙挺过来,到底能恢复如初,但肉刑就是要砍手、断足、割耳、挖舌,总不能再长出来;
  而这在看重仪表的朝廷中是大忌,可以说受了肉刑就混不下去了。
  因此士大夫们集体发力抵制肉刑死灰复燃,扬言生刑加上德治便可教化世人,肉刑反而不能让人悔改,而朝廷则为了收揽人心,也一直默许这种意见。
  诚然,肉刑是一种残暴的措施,可以说彻底断绝了受刑人的政治生命,将他的罪责永远钉在残缺的身体上,是古代律法蛮横残暴的体现。但万物有利有弊,它所承接的是死刑以下、生刑以上的中层刑罚,将一部分不会悔改、屡屡作恶之人施以严酷的惩罚,从而起到更多的威慑作用。
  对有些天生反骨的人来说,死了就死了,是一锤子买卖的事,哪怕遭遇流放或服役,也会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对刑罚的感受并不深刻;
  但通过残害肢体作为刑辱,使之成为终身的训诫,就能让人们看见受肉刑者痛苦不便的样子,由此会产生比死刑还要深的恐惧,从而不敢犯罪。
  哪怕受肉刑者自己还有这贼胆,也要看看残缺的肢体,谨慎地考虑自己还有没有肢体可以被断绝。
  而且这断掉的肢体,在法律意义上是犯罪的工具,现在除去了工具,则说明受过肉刑的人就重新成为了良民;就像阉割强奸犯的生殖器来阻止强奸犯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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