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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章 亩制(2/3)

美好的明天和至尊的霸业辛勤地工作着。
  齐国经过乾明元年的改制,规定了京城百里之外及各州的人户,男子授予露田八十亩,妇女四十亩,再加上二十亩的永业田,一名丁夫合计拥有的耕田数量,当为一百亩,也就是一顷地。
  不过具体的实行有所偏差,因为土地最好是横一步,直一百步为一亩,但现实的耕地不会这么方方正正,恰好就是这样大小,加之魏末战乱,诸多的荒地需要开垦,开垦的过程中或多地、少地、错地都是有可能的,因此丁夫们实际到手的土地并没有这么多。
  再加上丁夫一人耕种的土地数量也是有极限的,许多丁夫所耕种的土地其实往往不满规定的数量,就像郑家农民与夏家农民所持有的土地,其实是根据实际在手的六十亩田地所进行计算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手中,耕种顺利、谷稻丰收的话,一年到头能获得二百多石粟,在齐国官方的账簿中,这个平均数字实际上是二百三十石左右。
  这还和北魏、齐国和周国特殊的国情有关。商周时期的古代实行井田制,以百步为亩,但后来铁犁加固加大,牛耕开始推广,原先与铁制耒耜耕作相适应的一百方步一长条为亩,在使用牛犁时回转至难费力,就显得短了,自然地要求放长亩的步数,这也算是一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要求更符合耕作要求的田亩计算,一百步的田亩已经不适用了。
  加之春秋各国公卿为了壮大实力,开始给亩的标准加塞,以此让自己家族所拥有的土地变得更多,进一步破坏了井田制的基础,而为了收买人心,他们又在这基础上,将原先一百方步为亩的百亩土地,按二百四十方步为亩重划后,只算41.67亩,在每亩租税出谷数量不变情况下,地税就按41.67亩而不按百亩征收。
  于是这样农民的负担就减轻了一半有余,生产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推进这项改革的公卿贵族们也收获了极大的民心支持,可以说是双赢,只有接受各国上缴赋税的周天子亏麻了,也造就了井田制崩溃,各国做大,演变成春秋争霸的格局。
  及至商鞅变法,就将这一实情确定下来,原先按百步为亩规划的井田的阡陌彻底打破,代之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的新地界,扶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也将秦国内部的田租赋税重新规划,虽然对于农民来说,只是多了一百四十小步,但对秦王来说,却是租税出谷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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