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诛族(4/4)

、“好利事”,按大汉律法,其罪当诛灭全族。

王温舒“有余”,原因在于王温舒妻族,岳父母等人借着王温舒之名从中获得巨利,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上君律:得恶泽者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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