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7章 金头队长 私有财产 本王的钱 无上忠诚(6/9)
生死不论。」
「智慧」骷髅深深思索了一会儿,又提出了一个问题:「那,能不能,不要把我们的钱,转过去,就存在这里,等我们回来,再用?」
这就属于大个子队长也无法解答的问题了。
不过这回队长倒是学乖了,懂得了「逐级上报」,「合规询问」。
冥界远征军也安排专人进行了解答。
来的是一个戴著眼镜的文职军官,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肩膀上挂著中尉的肩章,手里拿著一本厚厚的手册。
他在战壕避弹坑里坐了整整三天,耐心地、一字一句地,用骷髅们能理解的表述方式,把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解释了一遍。
这里面主要涉及到一个权属转移的问题。
瀚海向绝望平原雇佣的,是骷髅战士战斗乃至战死的权利,但这些冥界生物一旦真的「战死」,就将回归冥界的怀抱。
用人类社会举例就是,你签了雇佣合同的保镖,可以为你战死,但是你不能在他死了之后,把他的尸体拿去下锅吃肉。
他的尸体的处置权不属于你,是属于他自己家人的。
而没有「家人」的亡灵生物,冥界领主就是他们魂归之所。
如果从绝大部分游离魂火的成型,需要冥界的君王来主持唤醒这一点看,上面这个逻辑其实挺合理的。
在过去,亡灵召唤师和冥界领主之间的召唤契约,其实是挺不正规的,经常有召唤师在低级别的亡灵生物战损之后,自己回收魂火继续使用的「擦边」情况。
但是召唤师终将死亡,一切被他们占用和奴役的亡灵生物魂火,经过百年千年,终有一日会回归到冥界的怀抱,所以冥界君王也不是太在意。
而瀚海,是最注重「合规」的势力之一。
所以在和绝望平原签订雇佣协议的时候,他们将这个中间过程也一并「规范化」了。
那么,当亡灵生物的「所有权」被移交,或者说或遣返回白骨君王的时候,和「所有权」相关联的「财产权」,必然要一并移交。
解释得很清楚。
这个权那个权,「骷髅勇士」们很难理解,只是模模糊糊有了一点意识。
它们并不怨恨千万年来一直如此的白骨君王,也不会责怪规规矩矩行事的瀚海集团。
它们现在只知道一点。
自己和九泉部队的那些骷髅比起来,不一样。
大个子队长不一样,其他九泉部队的骷髅不一样,所有那些属于瀚海序列的亡灵都不一样。
很明显,在这种差异中,处于劣势、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