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其他类型>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第672章 反转再反转(4/5)

第672章 反转再反转(4/5)

惩处。」

海瑞的意思很简单,考核都察院的是六科给事中,既然王、韩二人办事不力,那自然要交由六科给事中调查。

也亏著如今执掌都察院的是海瑞,总算是暂时压住了反对声浪。

只不过在都察院内部,有关王韩二人的问题,御史们也爆发了激烈的讨论。

王国光的争议还好。

王国光向张居正靠拢,本身就支持一条鞭法,他去介休就是带著预设立场去的,到了地方又只听信官员和士绅的汇报,这是御史本职工作的失职。

对于追责王国光,都察院内并无异议。

但是韩楫的事情又不同了。

韩楫的工作也是很细致的,他和吴县的工厂主和雇工都有接触,他的奏疏所言的也都是真的,吴县县令,确实是挪用了本该征收的商税,来保障折役银的征收。

如果说,介休的事情好定性,就是一个坏人假借正确的名义,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一个错误的结果。

可吴县呢?

是一个正确的目标,通过错误的手段,达成了正确的结果。

遇到这样的事情,朝廷要如何处理?

那韩楫的汇报也没有不当的地方,顶多说倾向性比较明显,如果因为这个被追责治罪,那都察院谁还敢办事?

紧接著,讨论的圈子又扩大了。

这两份奏疏,两份密奏公布之后,加上介休和吴县这两位县令实在是太有「新意」,对于事件的讨论开始扩散。

各大报纸也加入了进来。

而报纸的讨论话题,也很快从单纯的吏治问题,扩展到了更深的话题。

比如「徭役」到底是什么?

首先发声的是《江左雅报》。

这家报纸的笔杆子多出身江南传统士绅,维护的也是原本大明的那套乡土秩序。

所以《江左雅报》的立场最为激烈。

其头版社论题为《役有常经,不可妄改》。

文章开宗明义,引用圣贤之言,强调「古者使民,岁不过三日」,力役之征本是「王政之常」,目的在于「明上下、均劳逸」。

文章认为,将力役折为银钱(代役银),已是权宜之计,意在「便民输纳」。

但吴县蔡言所为,竟允许工坊主为雇工代缴,并以此抵扣商税,这彻底动摇了根本。

「此例一开,力役之征名存实亡!」文章痛心疾首地指出,这会导致两大恶果:

一是混淆了「四民」本末,商人竟可通过银钱彻底免除国家正役,长此以往,谁还安心务农?二是官府征役的权力被「售卖」给私人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