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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8章 律令制度(5/5)

这份奏疏在内阁几乎都获得了支持,就算是反对的诸大绶,也是反对分割他的权力,而不是这件事本身。

但是这份奏疏,也引起了隆庆皇帝的忌惮。

隆庆皇帝只是病了,他的思维是正常的。

太祖朱元璋一再强调立法师事于唐,但《大明令》《大明律》及此后的明朝法律文件,如《诸司职掌》《问刑条例》《皇明条法事类纂》《大明会典》及各单行条例等,为何皆采用肇始于元朝的六部分类编纂体例,而非恢复唐朝法律体系的编纂体例?

原因自然也简单,这是为了君主集权的需要。

朱元璋的理想体系,六部直接对接皇帝,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扁平化垂直管理,所有的事务都要交给皇帝来裁决。

只可惜,除了朱元璋之外,后任的皇帝,都远不如他勤政。

就是成祖朱棣,也更喜欢军务,而不是处理那些繁琐的政务。

于是有了内阁。

当然,后世皇帝也留了心眼,内阁有权无名。

隆庆皇帝已经给了内阁很多权力了,如果按照苏泽奏疏所奏,那以后修订大明律(立法权),制定「格」(司法解释权),都归于内阁。

而且律令制度,就意味著以后大明皇帝的法令,还需要内阁的确认才能生效为法律文书。

唐宋的相权,也就是这么来的。

即使是病中的隆庆皇帝,也不愿意让出这么大的权力。

这件事如果直接推动,阻力肯定很大,还会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也是为何大明朝的司法体系只能修修补补,没办法翻修重造的原因。

也亏著苏泽有挂。

苏泽果断选了「是」。

【叮!威望值已扣除,请宿主在现实中提交奏疏,模拟结算将在奏疏执行后进行!】

【剩余威望:7400。】

看到扣掉的3000点威望值,苏泽也有些肉疼。

但如果能推动李一元入阁,这似乎也是划算的。

不知不觉,3000威望值,已经能决定一位专务大臣了?

苏泽摇头,这次只是特例,而且李一元的履历和能力,也确实适合这个位置,所以才能这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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