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不认帐怎么办(3/5)
特别是香港、新加坡,做为资本完全自由流动的国际化金融平,漏洞多,补丁更多。
有些金融运作手段,国内听都没听过。
如果论经验,这位郭总监要更为丰富。有关部门想要绕开他的监视,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资金转到林思成的帐户里,几乎不可能。
你说向朋友借的?
可以,但得有充足的理由:问谁借的,借了多少,你拿什么抵押,他又凭什么借给你这么多?什么,靠人品?
别哄傻子了。
赵修能突发奇想:「那有什么办法,让他查不到?更或是,不让他查?」
林思成摇了摇头:「师兄,不行的!」
原因就在于梁诗雅最后说的那一条:
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提供关于资金来源的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果转让方有合理理由怀疑受让方违反本条保证,有权暂停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重点就在于「合理理由的怀疑」:你不让她查,她当然有理由怀疑。
然后顺水推舟,暂停履行所有的协议,甚至终止授权。
「不是……这不就是耍赖吗?」赵修能撮著牙花了,「这一条谁答应的?」
林思成叹了口气:「我!」
六家公司的态度很明确:不接受财务条款,他们就拒绝授权。别说十九项技术了,连一项都不会转让。原因很简单:明知道林思成的背后有上级部门支持,如果不做限制,等于拱手把这十九项技术白送给了林思成。
谈不上耍赖,但严也是真的严。
先不说租楼、装修、买设备,光是两千万美金的许可入门费用,就够林思成喝一壶。
仅仅在三十天内,要筹够一亿三千多万,这分明是逼著林思成钻空子。
但说实话,那位还没露面的郭总监又不是摆设?
他就是在等著林思成钻空子……
「先做计划吧!」林思成叹了口气,「这个要的更急,只有两天!」
王齐志后知后觉:「林思成,假如资金来源和计划不符,算不算违约?」
林思成点头:「算,然后协议自动终止!」
王齐志一脸古怪:「那你还敢答应周一就交财务计划?」
如果能拖到周末,至少能和陈处长商量一下对策。要还不行,还可以向更上一级的领导寻求支援。还是那句话:这个量级的交锋,压根不是林思成凭他个人的能力可以解决的。
林思成却笑了一声:「老师,你先别急,我可没说周一交的是完整的财务计划。」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