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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7章 普通家庭?(3/5)

:「云法官,据海关调查,刘安华涉嫌走私,且金额巨大……」

云慧愣了一下,连忙翻材料。

林思成又解释了一下:「确实和这次的案子有关,且不止这一起,而是好多起.……」

意思就是,这不是个案?

再一个,这样的信息,也不可能写在起诉材料里。

更深层次的意思,云慧也听明白了:京城的公安没证据,但海关有。

那位外籍高管,其实是被海关的人带走的。

关键的是:这是国际走私案,而且人还被带去了京城?

她想了一下:「海关总署,缉私局?」

「是的,云法官!」

云慧恍然大悟:警方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来传唤,地方的部门还能打打太极。但海关以走私的名义来传唤,你只能无条件配合。

这是两个概念,而且早已超出了经济纠纷的范畴,搞不好就是特案,大案。

生怕沾上腥骚,地方部门绝对是能配合多快,就配合多快。

暗暗狐疑,云慧翻了翻资料,愈发惊奇:「海关的案是谁报的?」

林思成愣了好一会:果然是庭长?

这话问的真有技巧,还极有经验。

如果是海关的案子,轮不到刑侦总队主办。只能说明,是有人先向公安报案,再向海关举报。林思成直言不讳:「是我!」

云慧更惊奇了:「海关怎么查的这么快的?」

这可不是京城的刑侦总队,靠录像,靠破译设备后软体的登录日志,就能形成证据链,就能当场抓人。

海关想要判定赛世公司走私……不对,这么说不严谨。换个说法:

海关想要判定刘安华走私,就必须掌握具体的走私模式、路径、货品来源,以及去向,乃至资金走向。说实话,三天的时间,在国内查都够呛。何况还是香港这样的自由贸易港?

光是部门之间协调,三天够不够?

林思成闭上了嘴。

他知道,但他不能说。

总不能告诉云慧,是他给李时琛支的招?

从设备到港到清关转港,这批设备只在香港停了四天。那赛世公司是怎么在香港海关的眼皮子底下,把设备调的包?

勾结仓管员,明目张胆的换?

不可能,赖总最风光的时候,都不敢这么干。

当时李时琛分析,说很大的概率,是在转运的时候换了船和外包装。

因为之前破获的走私案,就是这么干的。

但随即,又被李时琛自己给否决了:从香港到深圳,转关时间只有二十四个小时,你换一个试试?这不是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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