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8章 结束会见,收获不小(1/5)
不过,这也让金胜将情况串联了起来。
高晓雯的不对劲,底气中除了笃定‘同步录音录像’没问题之外,应该还有叶辉的事。
比如:让他出庭,以证人的身份......
主攻认罪认罚的合法性、真实性、自愿性!!
一旦被法庭认可....除非有翻盘的决定性证据,否则法官99.9%的概率会给出维持原判,或者在一审12年6个月的基础上适当减少一点刑期。
(类似鹦鹉案,一审时,被告人选择了认罪认罚,二审如果不是律师找到了关键质疑点,动摇了定罪基础,不然绝对会维持原判。)
(没看法官都抱着象征性的走一走程序,早点完事早点散的心态在开庭嘛!!结果听到这一点的时候....人都懵住了。)
(最后,检察机关以法律政策发生变化为由,撤回了起诉,被告人被无罪释放。????)
(改判是不可能改判的......)
(因为法院一旦作出无罪判决,属于正式的生效司法裁判,会直接触发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对原办案单位、公诉人,有着直接的负面影响。)
(而由检察署主动撤回起诉,后续30日内再给出不起诉决定,既能终结错误的追诉程序,又能避免正式无罪判决,所带来的一系列刚性追责压力。)
(最重要的是.....检察署撤诉后,还可以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建议重新补充侦查,这在程序上,保留了后续补正的空间。)
(简单来说,大家可以看作.....证据暂时不足,并不代表你无罪,我也不可能会轻易放过你的。)
(所以啊!现实中法院能直接给出‘无罪判决’的案件,概率非常低,甚至形容为‘中彩票’也不为过。)
(除非,法官对公诉人有意见,或者有仇,想整对方......)
至于叶辉原本是陆北一审辩护律师的事情,在法律上完全说的通。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遵循‘证人身份优先、身份排他’原则,要求同一人,不得在同一案件中,同时担任辩护人和证人。
但在本案中,叶辉已经不再担任重审阶段的辩护人,原有身份已经完全终止。
这就等于不存在两种诉讼角色的立场冲突,不再受身份混同的禁止性规则限制,具备证人的合法资格。
再加上.....《刑事诉讼法》第62条中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叶辉作为一审阶段参